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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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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慶自然資告字〔2024〕2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39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總體方案》(慶發〔2019〕11號)要求,經批準,決定出讓慶自然出字〔2024〕038、039號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地塊編號 |
宗地號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年限(年)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
容 積 率 |
建筑系數(%) |
綠地率(%) |
||||||||
慶自然出字〔2024〕038號 |
340803036005GB00052W00000000 |
安慶高新區,東至SK03-0117-2地塊,南至SK03-0117-5地塊,北至鷹山路綠線,西至山口路綠線 |
66727.25(100.09畝) |
工業用地 |
≥1.0 |
≥40 |
≤10 |
50 |
1702 |
341 |
慶自然出字〔2024〕039號 |
340803004001GB00408W00000000 |
安慶高新區,南至規劃勇進路沿線公園綠地,西至經一路 |
4161.29(6.24畝) |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0.5 |
≤30% |
≥10% |
40 |
2341 |
469 |
注:出讓地塊具體規劃指標均以規劃條件通知書為準,土地準確面積均以正式出具的測繪成果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文件(地塊起叫價不含契稅、印花稅)。
二、競買人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讓金的參與競買。
三、出讓方式
(一)慶自然出字〔2024〕038號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取掛牌方式出讓。
(二)慶自然出字〔2024〕039號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采取拍賣方式出讓。至報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報名,按期拍賣;如有2家報名,轉為現場競價;不足2家報名,轉為掛牌。
四、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五、競買登記
1.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競買人可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1日到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環城西路99號)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到指定賬戶,申請人憑銀行進賬單換取競買保證金收據,再憑競買保證金收據到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環城西路99號)申請競買,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賬為準)。
慶自然出字〔2024〕038號地塊申請人應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以實際到賬為準)。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9月20日下午17:30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慶自然出字〔2024〕039號地塊申請人應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到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提交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以實際到賬為準)。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9月11日下午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如不足2家報名,則轉為掛牌方式出讓。采取掛牌方式出讓地塊,申請人應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到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提交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0日上午12:00前。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9月20日下午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時間和地點
1.慶自然出字〔2024〕038號地塊
掛牌日期:2024年9月12日至 2024年9月23日,掛牌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掛牌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
2.慶自然出字〔2024〕039號地塊
(1)拍賣(或現場競價)日期:2024年9月12日上午10:00。
(2)掛牌日期: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3日,掛牌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掛牌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
3.掛牌地點: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山路215號)。
七、特別提示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用增價方式,并設有保留底價,沒有達到保留底價的,不予成交,達到或超過保留底價的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1. 慶自然出字〔2024〕038號地塊
(1)競買人報名時須承諾:如競得本宗地,同意按省、市關于“標準地”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生產、運營。(1)固定資產投資強度≥300萬元/畝;項目達產后,年畝均稅收≥20萬元/畝。
(2)競得人須按批準的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建設,容積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綠地率不高于10%;(因生產工藝特殊,要求容積率低于1.0的工業項目,必須符合《安徽省建設用地使用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3)競得人須同意本項目單位能耗增加值指標按照項目《安徽省開發區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工作指引(2023)》的標準執行。
(4)競得人須同意本項目用地范圍內嚴格執行環?!叭瑫r”(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按照區域評估確定的排放標準執行。
(5)項目建成后,競得人向第三方轉讓、出租、抵押受讓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工業項目用地投入產出監管合同》的約定。受讓人因轉讓、出租、抵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導致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目的無法實現的,由安慶高新區管委會按照《工業項目用地投入產出監管合同》約定處理。
(6)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安慶高新區工業項目用地規模預核定簽報表》明確的投資強度、畝均稅收、能耗標準、環境標準以及安慶市“標準地”相關要求組織建設、生產和運營。
(7)競得人須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逾期不簽訂出讓合同的,取消競得人資格,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8)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30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
(9)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在土地成交后2個月內開工建設,在一年半內竣工(結構封頂),并申請竣工驗收。
(10)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天內交地,由高新區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簽訂交地確認書。
2.慶自然出字〔2024〕039號地塊
(1)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1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含競買保證金),須在1年內付清余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2)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后6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3)競得人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只能用于合同約定的項目建設。非經出讓方批準,競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否則,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4)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40天內交地,由高新區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簽訂交地確認書。
八、其他事項
1.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
2.申請人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工作人員組織現場踏勘組織現場察看。
3.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文件,以出讓文件載明的為準。
九、聯系方式及銀行帳戶
1.聯系方式
安慶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局 0556-5367525
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0556-5991151
2.銀行賬戶
賬戶名稱:安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安慶龍嘯支行
賬 號:1309005129200013377
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8月23日